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品牌管理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办公设备耗材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